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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进金融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23-03-03

近日,我市多部门联合下发文件,促进金融支持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摘编如下——

《关于促进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宛金〔2023〕4号

发布日期:2023.02.20

发布部门:南阳市金融工作局、南阳市住建局、中国人民银行南阳市中心支行、中国银保监南阳监管分局

主题词:金融 房地产 融资 信贷 保交楼 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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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图

相关内容: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有关精神,加强和改进金融服务,优化房地产调控政策,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大增量资金投放

(一)稳定房地产开发贷款。

相关部门应积极向上级沟通,争取政策,允许放宽对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为金融机构投放涉房贷款提供条件。

(二)支持存量融资合理展期。

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

(三)推动银行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

住建部门与商业银行建立预售资金监管信息共享机制。商业银行在出具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时,支持商业银行参照开发贷款授信标准,评估房地产企业信用风险、项目销售前景和剩余货值,在此基础上自主决策,与优质房地产企业开展保函置换预售监管资金业务,明确工作流程,合理确定保函期限,确保与项目建设周期相匹配,充分释放房地产企业资金流动性。

(四)拓宽房企融资渠道。

培育并支持符合条件的优质房地产企业积极通过资本市场发债、重组上市及运用增发、配股等资本市场工具融资发展。

(五)满足个人住房贷款合理需求。

住建部门要做好与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按季对全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变化情况动态评估,对评估期内价格环比和同比连续3个月均下降的,按照“因城施策”原则,经充分协商后,确定自下一季度起,阶段性维持、下调或取消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六)加快金融政策落实。

各银行机构要充分运用好房地产金融政策。各全国性银行分支机构要尽快与省行、总行沟通汇报,争取省行、总行政策和信贷资源支持,推动政策尽快落地见效。

二、建立政府性资金存储奖惩机制

(七)开展竞争性财政资金存放。

将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我市房地产业资金支持的实际投放结果,作为财政资金存放的激励因素。

三、保护购房者合法权益

(八)鼓励依法自主协商延期还本付息。

对于因疫情住院治疗或隔离,或因疫情停业失业而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以及因购房合同发生改变或解除的个人住房贷款,金融机构可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与购房人自主开展协商,进行延期展期等调整,相关方都要依法依规、信守合同、践行承诺。

(九)切实保护延期贷款的个人征信权益。

个人住房贷款已调整还款安排的,金融机构按新的还款安排报送信用记录;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认定应予调整的,金融机构根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等调整信用记录报送,已报送的予以调整。

四、稳定房地产市场预期

(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

有关部门要主动发声,做好政策宣传解读,讲清我市副中心城市建设持续推进、房地产需求潜力较大、房地产风险可控的逻辑,组织开展银企对接会,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于纳入白名单的优质房企,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提高增加授信额度,优化扩大多元综合金融服务,释放积极信号,引导舆论和预期。

(十一)加强网络舆情监管。

各互联网平台、自媒体要正面落观反映房地产业局势和现行政策,正确对待社会舆论和市场预测。

(十二)开展促销活动。

定期组织优质开发企业,举办房产超市、购房节等促销活动,加大库存现房销售,带动期房销售,提振消费者信心。

五、推进房地产企业纾困

(十三)实施改善优质房企资产负债表计划。

对于我市范围内已取得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目前有在建项目并且年度信用评价A级的房地产企业,在本身资产负债可自平衡、未被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无不良贷款、当前无公开市场违约的前提下,经企业申报,市住建部门会同市场监管、税务、金融、人民银行、银保监等部门审核确认,可纳入市级房地产开发企业“白名单”,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十四)支持房地产项目并购。

地方政府、平台公司、商业银行、房地产企业等共同协商房地产风险化解模式,积极通过并购等市场化方式推动房地产市场的结构性调整。

(十五)推进市场化处置。

对严重资不抵债、涉嫌重大违法违规的房地产企业,依法推进破产。

六、优化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十六)扩大房地产市场有效需求。

根据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全面取消不必要的需求限制政策。

(十七)控制房地产市场供给。

科学编制住房规划,调控土地供给节奏,按照供需平衡原则,房地产市场去化周期较长的县(市),除省、市重点招商项目外,从严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给。

(十八)优化购房服务。

全面推行“交房即发证”,不动产登记部门提前与开发企业对接沟通,鼓励企业在项目竣工进入验收阶段即可申请“交房即发证”,并同步进行规划、消防、质检等各项验收,确保新建商品房完成首次登记后,即可依据购房人申请办理转移登记。

七、做好保交楼金融支持

(十九)争取专项借款。

积极争取政策性开发银行更多专项借款,用于向经复核备案的借款主体发放“保交楼”专项借款。

(二十)加强商业银行配套融资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特别是项目个人住房贷款的主融资商业银行或其牵头组建的银团,为专项借款支持项目提供新增配套融资支持。

八、加强服务保障

(二十一)保障金融债权。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应充分利用审计成果,组织各方确认、形成资产负债评估报告,作为项目债权债务“新老划断”的依据,并及时提供给相关商业银行。

(二十二)严格执行尽职免责。

各商业银行要建立健全房地产贷款尽职免责和容错纠错机制,重点明确对分支机构和基层人员的尽职免责认定标准和免责条件,对已经履职尽责但最终出现风险的项目,可免除相关人员责任。

(二十三)加快清理政府欠款。

摸清政府对房地产企业欠款情况,尽快确权,建立台账,限期销号,多渠道筹集资金,偿还政府欠款。

(二十四)加强司法保障。

专项借款项目已经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的,在完成“保交楼”任务前不采取处置措施。对利用专项借款、新增配套融资复工续建部分不采取新的查封措施。

(二十五)强化工作统筹。

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领导小组成立金融工作专班,要加强与省工作专班对接,加大政银企对接,加强督导调度。

(二十六)压实属地政府责任。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坚持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参照市级建立专班工作机制,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加强指导调研督促,为金融机构敢贷愿贷能贷创造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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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6商业广场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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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花城奥特莱斯购物公园效果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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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河外滩奥特莱斯购物公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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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位于唐河滨河北路与上海大道交汇处,项目涵盖了体验式商业+全业态商街+唐河公馆LOFT公寓三种产品业态,摩天轮、水上乐园、音乐喷泉、水上灯光秀,打造唐河景观式沉浸体验商业,以购物+度假将街区空间场景化,集展示、售卖、互动、打卡、体验、休闲等功能为一体,满足消费者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塑造唐河外滩商业明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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